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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崇明县农村居民家庭收支情况

更新时间:2014-2-11     来源: 崇明县统计局

  2013年,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继续推进崇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生态岛建设,始终将农民持续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及幸福指数放在首位,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二位数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一、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

  2013年,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3421元,比去年同期的12124元增加了1297元,增长10.7%。

   

  (一)工资性收入稳步上升

  2013年,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8602元,比去年同期的7988元增长7.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4.1%,所占比重较上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今年,我县新增就业人员9553人,完成年计划的106.1%。同时,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并且不断强化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为农村居民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2013年末,我县农村常住从业人员35.8万人,占农村常住人口数的61.9%。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民外出从业人数增加、从业环境逐步改善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二)三次产业"两增一减"

  2013年,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2860元,比去年同期的2644元增长8.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3%。其中: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1334元,同比下降9.7%。由于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加,同时受禽流感、传统农业种植效益下降以及夏季高温炎热等多种因素影响,一产经营收入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第二产业纯收入人均947元,同比增长27.3%。二产中建筑业收入高速增长。近年来,建房装潢业依旧保持高速扩张状态,虽然从事建筑业自营人员人数略有减少,但从事建筑业自营人员的工资上涨较快。第三产业纯收入人均579元,同比增长36.9%,增幅较高,其中交通运输及服务业收入大幅增长是主要原因。

  (三)财产性收入来源单一

  2013年.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439元,比去年同期的351元增长25.1%,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3%。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仍是财产性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的主导因素。近年来,土地由农户之间的零星流转逐步向租赁大户成片租赁流转发展,土地流转的规范化操作与土地流转方式的多样化增加了农村居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如:陈家镇土地流转作养蟹使用;绿华镇、新村乡部分土地流转种植西瓜,土地流转费都涨到每亩2000余元。由于土地流转收入高于同类土地传统经营收入,使大多数农户愿意从土地中解放出来,部分劳动力外出打工、经商,从而获得土地流转收益和劳务报酬"双份"收入。

  (四)转移性收入延续快速增长势头

  2013年,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延续近两年的高增长态势,人均1520元,比去年同期的1141元增长33.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3%。随着政府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农村托底养老金、镇保养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社会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且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带动我县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另外,我县继续实施绿肥种植补贴、良种补贴、水稻种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蔬菜补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等,2013年又新增了麦子赤霉病防治补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额度和农业保险费额度,提高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补贴标准。这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也是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之一。

  二、高低收入差距缩小,高收入户数增多

  县委、县政府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以实现"两个缩小"为目标,持续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多次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标准以及不断提升最低工资标准等举措,使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低收入户收入快速增长,高低收入户收入差距逐渐缩小。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906元,同比增长46%;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5205元,同比增长8.1%。2013年高、低收入组之间差距为8.7倍,比2012年11.7倍下降了3个百分点。我县农村居民低收入户收入增长较快,高收入户增速较缓慢,高低收入差距正在逐渐缩小。同时,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下组的户数由2012年的110户减少到2013年的92户,其他几组中等收入组的户数都有不同层次的减少。而16000-20000元组的户数由2012年的110户增加到130户; 20000元以上组的户数由2012年的126户增加到2013年的179户。说明我县农村居民高收入组户数比往年有所增加。

   

  三、消费总量增长,消费结构升级

  随着我县农村居民家庭收人水平不断提高,消费总量不断增长,从温饱到小康,从生存到享受,消费结构也不断升级。2013年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526元,比去年同期的9457元增长11.3%。其消费特点为:

  1、消费水平提高,消费结构优化。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县农村居民生活消费从注重量的满足到追求质的提高,从以衣食为主的生存型消费到追求生活质量的发展型消费,消费质量和消费结构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2013年我县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40.9%,比2012年下降0.8个百分点,比2011年下降3.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我县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和交通通讯等消费支出的比重逐渐上升,上升幅度分别为1.6和2.2个百分点,反映了农村居民正从"量向质"的生活消费转变。

  2、消费能力增强,消费品档次升级。农村居民消费由低到高、由简单到齐全、由温饱到小康、富裕逐步升级。目前,彩电、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家用耐用消费品的普及率已经很高,基本已到达饱和状态,因此家庭设备和用品消费支出仅小幅增长4.6%;家用计算机、移动电话等数码产品也已成为寻常百姓能承受的大众消费品;轿车、商品房住宅等几十万元的商品也逐渐成为农村居民关注的新热点。2013年,我县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149.4台,移动电话134.6部,电冰箱92.4台,洗衣机72.8台,空调94.5台,热水器85.9台,家用计算机24.3台,家用汽车4.7辆,摩托车13.4辆,人均期末拥有住房面积达到70.8平方米。

  3、消费观念转变,服务性支出及旅游、娱乐费用增多。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县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逐步转变,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注重通过旅游、休闲娱乐活动来放松心情,获得精神满足。2013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旅游、休闲娱乐支出105元,同比增长191.7%。同时,农村居民消费中的实物消费比重逐渐降低,服务性支出比重不断提高。2013年,我县农村居民服务性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同比增长14.7个百分点。

  四、对策建议

  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1年同比增长13.9%,2012年同比增长11.7%到2013年同比增长10.7%,增长速度连续三年下滑,增长速度放缓。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是一个艰巨而又长期的过程。只有坚持不懈,多措并举,才能使农村居民收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1、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助推工资性收入上涨。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就业上升到新的战略高度加以强调,充分体现了促进就业的重要性。良好的就业政策是农村居民增收的动力源泉,是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保障。县有关职能部门应发挥好就业上的引导和服务功能,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同时促进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

  2、制定土地流转激励政策,挖掘财产性收入增收新渠道。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财产性收入的比重一直不大且来源单一。建议相关部门应通过加强土地流转政策宣传,加强财政落实土地流转专项扶持经费,扶持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及挖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新渠道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提高我县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民后顾之忧。社会保障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县农村居民增收的方面。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政府应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提高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同时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

 
编辑:Zha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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