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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金山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5%

更新时间:2014-2-28     来源: 金山区统计局

  2013年,金山区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顺利完成了“保底争顶”工作任务,民生社会事业不断改善,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据本区573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度金山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494元(未扣除价格因素,下同),比上年同期15832元增加了1662元,增长10.5%,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1.90:1降至1.89:1。 

  一、2013年本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1、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连续四年保持两位数快速增长。 

  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度本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49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增幅略高于全市0.1个百分点。从纵向数据来看,从2010年到2013年连续四年保持两位数快速增长 (见下图)。从横向数据来看,在郊区县中,增幅居于第5位;绝对值居于第7位,高于崇明县4073元,低于青浦区和奉贤区分别为630元和1108元。 

   

   

  2、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城乡收入比缩小。 

  2013年度本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49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本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09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之比有所缩小,由2012年的1.90:1缩小至2013年的1.89:1。 

  二、2013年本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特点 

  1、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 

  2013年,本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1367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7.2个百分点(见下表)。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2013年部分企业的加薪和奖金增长均不及上年,加之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农村地区人口向城镇居住及工作不断增多,导致农村从业人员有所减少,工资性收入增幅受此影响回落1.1个百分点。 

   

  2、家庭经营收入增长较快。 

  2013年,本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经营纯收入65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4%。其中,第一产业受禽流感的影响,收入略有下降;第三产业的现金收入422元(未扣除生产成本),增长65.5%。由于总量较小,虽然增幅显著,但对可支配收入的影响不大。 

  3、财产性收入略有增长。 

  2013年,本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61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其中,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35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 

  4、转移性收入保持快速增长。 

  2013年,本区农村居民家庭转移性收入255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7个百分点。其中,离退休金、养老金和领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合计为268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2%。 

  三、2013年本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成因分析 

  1、积极的政策扶持,促进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的政策性因素分析:一是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本区积极贯彻落实2013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4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450元调整为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2.5元调整为14元。二是积极组织就业招聘。组织召开上海金山人才市场招聘会、“春风行动”等各类就业招聘会议。三是加强政策扶持,不断加大创业服务力度。积极发挥政策效应,支持各类创业组织在我区成功开业,出台《金山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实施办法》。 

  2、转移性收入迅速增长,对可支配收入的支撑作用日益显著。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养老待遇标准,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每人每月增加130元。二是农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160元提高到6000元,增加了低收入户家庭补助收入。三是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征地养老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8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90元,80周岁以下的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80元。 

  3、在土地流转指导价格上涨的推动下,财产性收入略有增长。 

  2012年的土地流转指导价格为700元,比去年增加了50元。鼓励引导农民规范流转,增加农民土地流转收入,对符合条件流出承包地的农户由区、镇两级财政给予每亩30元的补贴。 

  四、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建议 

  1、进一步提高农村低收入人群的收入。 

  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保障最低标准。2013年,金山区农村居民生活保障月最低标准为500元,比上年增长16.3%,但仍低于城镇居民140元。二是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扶持力度。要研究出台新的帮扶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助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 

  2、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由于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太完善,另外,教育、医疗、建房等费用的不断攀升,农民大多通过预防性储蓄和手持现金来规避风险,以提高自我保障的安全感,导致金融资产过度集中在储蓄形式上。因此,建立新型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程度,一方面使得低收入阶层能够积累财产,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低收入阶层参与资本市场获取财产性收入提高风险承受能力,从而使农民能够获取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二是开发符合农民的金融理财产品。积极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根据农民资金额小、金融知识有限、风险承受能力不强等特点,开发出符合农民理财需要的金融理财产品,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安全的投资渠道。 

   

  撰稿:王禕

 
编辑:Zha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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