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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四类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

更新时间:2017-9-11 10:20:36     来源: 新闻晨报

 近日,上海市司法局印发了《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方案》,自2017年8月起,在东方、徐汇、杨浦、长宁、闸北、闵行公证处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1年。2018年7月,总结试点经验,全面评估试点工作的实际效果,适时在全市推广。这意味着,以后办理公证服务将会更加方便,努力做到当事人办证取证只跑一次公证处。

为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明确具体,一次性告知清楚。无特殊情形,公证机构或公证员不得要求当事人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提交材料的标准要在公共网络平台公布,方便当事人查询。要公开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路径,努力做到咨询电话一打就通、咨询事项一口说清、网上咨询即时答复。

以“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为例,在来接待大厅前,公证申请人可通过咨询电话(4008214848)或者线上咨询(官方微信名:“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微信号:shdfgzc)的方式先行了解相关手续和所需材料。

在线上(比如“官方微信”)申请提交成功后,后台公证人员根据申请内容及上传资料情况与公证申请人进行线上交流或电话沟通,确认相关信息后进行公证办理。在核查、出证、审批、制证、翻译等相关工作均完成后,由公证人员通知公证申请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前来领取公证书。当事人在办理公证时,可以选择通过快递等方式代为投递公证书。

另据透露,公证机构还将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加强与外事、公安、法院、民政、国土、住建、卫计、档案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公证服务查询系统,实现与这些部门的数据互联对接,为办理公证业务提供有效的信息核实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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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

对于以下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要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一)出生、身份、曾用名;(二)学历、学位;(三)职务(职称)、资格;(四)证书(执照)、文本相符。

 
编辑:Zha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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