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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生产“艾莎”形象拉杆箱 3名被告人获刑

更新时间:2018-10-9 10:18:30     来源: 解放日报

原标题:未经授权生产“艾莎”拉杆箱

  《冰雪奇缘》是2013年迪士尼公司出品并大获成功的动画电影,塑造了艾莎公主、安娜公主、雪宝等经典卡通形象,颇受欢迎。上海一家公司在未经迪士尼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印有《冰雪奇缘》卡通形象的拉杆箱,并通过淘宝网、天猫网对外销售。日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3名被告人和1家被告单位依法予以惩处。

  迪士尼公司创作的《冰雪奇缘》作品经美国版权局注册,其中艾莎公主、安娜公主、雪宝等卡通形象出自迪士尼公司发行的《冰雪奇缘》动画影片。2015年12月起,被告人陈某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委托孙某生产印有《冰雪奇缘》上述卡通形象拉杆箱。其后,孙某委托时任被告单位上海松贤箱包配件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人、被告人徐某印刷图案并生产板材,孙某将板材吸塑、组装制成拉杆箱后再销售给陈某,陈某通过其在淘宝网、天猫网开设的网店对外销售。2017年6月,市公安局将陈某抓获归案,当场查扣涉案拉杆箱76个。经鉴定,陈某处查扣的拉杆箱上印制的图案与迪士尼公司《冰雪奇缘》中艾莎公主、安娜公主、雪宝的卡通形象构成实质性相同,销售数量为2891个。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委托他人生产并通过自有网店销售侵犯著作权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人孙某、被告单位松贤公司、被告人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受他人委托共同生产销售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因被告到案后均主动供述犯罪事实,法院对3名被告人从轻处罚,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单位上海松贤箱包配件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编辑:Zha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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