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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遗嘱库10年见证10万家庭风雨 9成与房产分配有关

更新时间:2017-4-5 9:50:18     来源: 东方网

“……所有看到这封信的人都是见证,你们不论多么不舍,不论面对什么压力,都不能勉强留住我的躯壳,让我变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卧床老人!那样,你们才是‘大不孝!’……”知名作家琼瑶近日公开一封写给儿子和儿媳的信,交代身后事。这封信将中国人最忌讳的“死亡”拿到了桌面上讨论。

事实上,上海早在10年前的2007年就建立了“公证遗嘱库”,截至目前,已有10万个家庭进行了遗嘱公证,其中近九成涉及房产继承。专家表示,西方国家近8成的成年人立有遗嘱,而在上海,400万的老年人口中目前立生前遗嘱或公证遗嘱的比例微乎其微。其实,尽早转变传统观念,可以避免身后各类纠纷的发生。

遗嘱公证大约每年1万

2007年,上海公证行业建立了“公证遗嘱库”,10年来已为10多万个家庭进行了遗嘱公证,平均每年1万。目前,全市所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遗嘱信息都已联网。这意味着,如果办理了公证遗嘱,即便当事人突然离世,相关嘱托未及告知家人,家人来办理死亡继承公证时,遗嘱会自动弹出,这样有利于当事人的遗愿得以实现。

此外,中国公证协会己设立全国统一的公证遗嘱登记备案查询制度,将原本分散在各地的公证遗嘱进行统一汇总、信息整合,形成全国范围内的公证遗嘱资源信息库。“目前我们正在和法院以及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协商,希望能够实现数据共享与互联,这将极大地方便当事人和有关机构对公证遗嘱的查询及确认,实现对继承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上海市公证协会会长黄群表示。

据黄群介绍,遗嘱公证业务虽然仅占整个公证行业3%的比例,花费精力比其他公证多得多。“最需要把握的核心就是确定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此我们会格外慎重。”黄群告诉记者,平均每一次遗嘱公证需花费3-4小时,并且需要两名公证人员一起办理,为了符合规范,全过程需要录音录像。“因此一个公证处每天仅能做3-4单,目前都处于预约状态。”

9成与房产分配有关

据了解,来做遗嘱公证的,9成和房产分配有关。“特别是有些老人手上有一两套房产,子女却有四五个的。”已有20多年从业经验的普陀公证处主任助理李辰阳告诉记者,每一份遗嘱背后都是一个家庭几十年的风风雨雨。

“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百岁老人更应有个安详的晚年,然而几年前曾有个105岁的老人瞒着子女来找我做遗嘱公证。”李辰阳说,起初他还奇怪,陪老人一起来的只有一名护理人员,并没有看到亲人的身影。

原来,老人共有5个子女,4个年纪大的已经过世,只剩下七十多的老幺,还有十几个孙辈,然而这十几个小辈却为了老人唯一的房产天天来家里闹。“那时候老伴刚去世,孙辈们不仅没去照顾老人,反而为了他的房子争吵不休,老人一气之下就来做遗嘱公证了。”最后,老人在遗嘱中把房子留给了常年照顾其生活起居的护工夫妇。看着老人离去的背影,李辰阳莫名有些心酸:有时候亲情或许还重不过一套房子。

“记得还有个老人,我们接待了不下3次,先是跟着大儿子来做遗嘱公证,第二次跟着二女儿来,回去没几天,又跟着小儿子来修改遗嘱了。”李辰阳说,其实主要还是三个子女间的矛盾,老人手上两套房产,给谁都不合适。老人难过地说:“其实他们并不关心我,只是想要房子才来看我。”

独自一人来办理遗嘱的老人也不少。“有些可能是孤寡老人,希望百年后房产全部捐献出去或是留给一直照顾自己的朋友或保姆。另一些则可能是怕引起家庭矛盾,瞒着子女们前来立遗嘱的。”因为遗嘱资料属于绝密信息,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即使是继承人本人也不能查看内容,甚至连询问是否立有遗嘱,公证处都不会予以回答。

最年轻的办理者为90后

近几年来,李辰阳还发现一个新趋势,就是立遗嘱人趋向年轻化。“以前办理遗嘱公证的遗嘱人基本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现在越来越多的中青年人也来办理了。”

去年3月,一位年轻孕妇和一对中年夫妻前来办理遗嘱公证,理所当然地都会认为是女儿陪着父母来公证。而令李辰阳意外地是,来办遗嘱公证的是眼前这个年仅22岁稚气未脱的准妈妈。丈夫出轨,加上自己即将生产,令这位年轻准妈妈既伤心又害怕,在父母陪同下,她希望给尚未出生的孩子立下一份遗嘱。在遗嘱中,她要求把自己的财产都留给这个孩子,并要求父母成为孩子监护人。李辰阳说,这是他接触到最年轻的立遗嘱人了。

“60岁以下立遗嘱者中,主要还是30-50岁的白领、企业家居多。”李辰阳解释说,一般年轻白领都是中产以上家庭,拥有较高学历,有这方面的意识和观念。

李辰阳告诉记者,现代年轻白领、创业者面临着较大工作压力,猝死案例每年都有,其中有些人常年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出差,怕有个万一。另一方面,如今离婚率升高,导致个人婚姻状况不稳定,家庭结构发生改变,因此有些人在有了孩子后就早早选择立下遗嘱。

“几天前,一位女企业家刚刚在我这立下遗嘱。”李辰阳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其中一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这名女企业家有丈夫,但是个无业游民,两人育有一子。为了防止在自己发生意外后丈夫随意挥霍资产,她在遗嘱中要求其大部分财产由儿子继承,并指定其父母和哥哥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生前预嘱”实现“尊严死”

在与那么多人接触的过程中,李辰阳偶尔还会碰到一些有特殊要求的。

2013年,一位近90岁的老人找到李辰阳想要公证遗嘱。老人是老党员、老干部,在遗嘱中除了进行财产分配,还特别注明若是生重病绝不采取过度治疗,一定要缓和治疗“尊严死”,死后不需举办追悼会并要求进行遗体捐献。

现实情况中,由于捐献遗体没有法律的支持与保护,家属往往不愿配合捐献人生前意愿。为了保证完成逝者生前最后愿望,李辰阳开始呼吁事先签署意定监护授权书保障“生前预嘱”能够实现,经过过去一年努力,目前已有20人签订。

琼瑶的那份公开信,让“生前预嘱”这个概念走进了大众视线,那么谁来实现老人们的预先嘱托?《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或者有关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承担监护责任。李辰阳解释道,生前预嘱属于意定监护中监护人负责完成被监护人的监护事务之一,包含生活护理、医疗救治、财产监管、权益保障和死亡丧葬。此外,李辰阳认为监护人可以以法定形式取得适当的酬劳,这样更有助于动员社会力量去帮助孤寡老人。

“有些老人生病后要用钱,但是没人有权代他提取银行存款;有些老人有亲人,但他们不想让亲人以治病名义变卖房产、独吞存款。为了不在丧失行为能力之后失去对生活和财产的处置权,早早指定好监护人将会省去很多麻烦。”李辰阳表示,生前遗嘱解决的是老人的身后事,而生前意定监护则是保障老人去世前这段时期内的利益和尊严。

 
编辑:Zha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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